各镇残联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,现将全区今年4月残疾评定结果反馈各镇,请各镇残联按照“评定结论符合残疾标准的,应在申请人所在的村(社区)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;申请人是未成年人的,原则上不予公示”的要求,认真做好评定结果初审和公示。
公示结束后,请各镇于5月17日前将公示结果连同初审意见一并书面报送区残联综合科。
联系电话:86202106,86202108,传真:86202111。
附:2021年4月全区残疾评定结果
连云港市赣榆区残疾人联合会
2021年5月7日
附件:残疾评定结果反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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